鄭性澤案承辦人員後續發展:魏世政

【關於魏世政】

2011620
〈龍井林女命案〉調查當年承辦5官警
〔記者張協昇/台中報導〕5年前的台中龍井林姓女子命案證實警方抓錯人,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督察組昨天找來當時承辦該案的許銀湶、陳作豪等5名官警,調查當年讓王姓目擊證人指證等偵辦過程有無疏失。
警方找來當時擔任烏日分局偵查隊長許銀湶、小隊長張金煌、偵查佐林振宏、犁份派出所所長陳作豪、警察局鑑識課股長魏世政等人調查偵辦過程。由於警方當時將柯嘉文送辦主因之一,是因被害人男友王姓目擊證人明確指認柯某就是嫌犯,因此,特別著重釐清指證過程有無瑕疵。
刑警大隊長劉克昌表示,王姓目擊證人曾在案發現場與嫌犯照面,因此,即明確表示柯某無論是身高、聲音及走路一拐一拐等特徵都與嫌犯相符,連機車顏色也一樣,因此咬定柯某是嫌犯;且王某在檢、院偵、審過程指證也是這麼說,才會讓檢察官與法官相信,並據此產生心證,進而將柯起訴、判刑。

(補充說明:柯嘉文被指控犯下性侵殺人案件,四度被判無期徒刑,至更三審首度改判無罪,更四審再判無罪,全案已定讞。622日中時社論評論此案。
魏世政的鑑識意見是否造成柯嘉文的冤枉,目前無法確知。柯嘉文案的一個問題在於高度仰賴目擊證人的證詞,而能夠翻案,是因為作為凶器的石塊上面,掌紋與柯嘉文不符。這個證據照理說是一開始審理就有的,為什麼法院一路忽視,還一直判柯嘉文有罪?是鑑識人員誤導法院,還是法院忽視鑑識意見?這點還有待該案的相關調查才能釐清。但鄭性澤案也跟柯嘉文案一樣,凶器上面有指紋卻不是鄭性澤的,但是法院仍遽下有罪判決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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